Nuffnang Ads

2011年5月10日星期二

有事找马华


(摄自中国报,东海岸版)

是的,很多华人有什么屁事都找马华。孩子拿不到奖学金,找马华;申请不到公民权,找马华;夫妻闹离婚,找马华;连家里的屎坑诸塞了,也要找马华。。。。。。

你们这些华人呀,找马华帮了忙,竟然不投票给马华,他妈的一点也不懂得感恩,怎叫马华不难过呢?你看,连平日低声下气的民政阿莲姐也不干了,理直气壮的呐喊:我不要当傻瓜了!你们呀,他妈的把他们当傻瓜很久了,到现在他们才后知后觉,你们过意得去吗?

为什么什么屁事都要找马华?孩子拿不到奖学金,不是找教育局咩?申请公民权,不是找国家注册局咩?闹离婚,当然是找律师啦,如果没钱请律师,可以向法律援助局申请,难道叫马华请律师咩?家里的屎坑诸塞,不就找人来修理,难道为了要和马华的人指着屎坑拍照上报咩?

其实不能怪你们这些华人,50年来的政府机构还是一个鸟样,效率没有改善,还有行政偏差的问题,有时又投诉无门,所以一味看马华脸色,要求马华帮忙,而马华也乐见其成,摆出一副救世主的样子,仿佛没有了马华,,天会塌下来。

话说回来,如果什么事都要找马华帮忙,而什么事都要靠马华的人事关系,而理应为人民服务的政府机构如同虚设,那么,这个烂政府不要也罢,所以不投票给马华是应该的。

我们要的是一个有效率的政府,而不是一个慈善机构!

2011年5月7日星期六

婆媳

目前家里有两个妈,一个是我的妈,一个是孩子的妈,分别在家里扮演最令我战战兢兢的狠角色--婆婆和媳妇。

家家有本难念的经,最难念的莫过于婆媳之间的经,几乎十之八九的婆媳关系,都有问题!早在结婚之前,我就想到了这个问题,因为看过太多婆媳之间闹得不愉快的例子,令我心里发麻,所以决定做不孝子,不给父母亲任何乘虚而入的机会,婚后就先斩后奏和妻过两人世界。

如今父亲去世了,我理所当然负起照顾母亲的责任,和母亲同住。庆幸的是,目前她们婆媳俩看起来没问题,但也没有情同母女,彼此间的关系仅仅限于相敬如宾。偶尔还是看出破绽,看得出婆婆对这个媳妇,有一点看不顺眼,只是有时故作无所谓罢了;看得出媳妇凡事都小心翼翼,避免踩到婆婆设定的“地雷”,只是有时候故作淡定罢了。而我,冒出了一身冷汗,还好还没遇到:“婆婆和媳妇掉进海里,先救谁?”高难度的问题。

为什么婆婆看媳妇不顺眼?主要原因有以下三点(抄来的,很好笑):-

1。婆婆用乳房哺育了儿子的生命,让儿子茁壮长大;结果媳妇的乳房骗了儿子,让儿子眷恋媳妇的乳房而忘了老母的哺育之恩。

2。婆婆花了3年时间,耐心地教懂儿子穿裤子;结果媳妇却不需1分钟,就能令儿子把裤子脱掉。

3。儿子工作累了一天,婆婆准备好晚餐让儿子医饱肚子去休息;结果媳妇却在儿子进房后,罚他做“俯卧撑”。

所以,婆婆能心理平衡吗?能不心疼吗?



母亲自从和那班教会的人走在一起后,似乎越来越年轻了。谢谢姐姐靠主的力量,让母亲找到精神寄托,我相信母亲会越活越精彩!

祝:我的妈,孩子的妈和全天下的妈,母亲节快乐!

2011年5月5日星期四

我还是双手插口袋

阿嫂紧张兮兮的,一幅很“八卦”的样子,想要和我分享八卦回来的消息。她事先提醒我不要生气,然后滔滔不绝说那些三姑六婆怎样评价我,说我的脸黑得像火炭,没有一点笑容,人前人后不打招呼,当别人透明。。。。。。

不等她说完,狠狠打断她的话,不然没完没了的八卦,并告诉她以后关于我的八卦,就不要对我说了,对我来说,小菜一碟,无关紧要,我的生活更重要。说真的,我不在乎三姑六婆在我背后说三道四,而且誓死捍卫她们说话的权利,不管是流言蜚语,还是闲言碎语,其实都是一种言论自由,但不代表我妥协,因为在天盐加醋的八卦中,难以理出黑白,如果谁敢在我面前搬弄是非,我誓死让他好看!

无可否认,我天生就比较酷,虽然长得并不怎么样。我不是黑脸,只是有时候会不由自主的chock一chock样子,也不知是否受到chock中之最谢霆锋的影响,但chock之鼻祖他爸爸谢贤是我的偶像,所以难免给人距离感。不管是什么态度,其实也是一种自由。


每个人都有各自的生活方式,每个人都有各自的生活态度,最重要对得起自己,也没对不起别人。有时候不“埋堆”,只是不想自欺欺人罢了。世界上最好的关系,不是一群人的狂欢,而是两三知己面对面无话可说,也不会觉得尴尬。如果狂欢是一群人的孤单,我宁可孤单的沉淀。

所以我还是双手插口袋,头发留长长,嘴巴叼着一根烟。。。。。。


2011年5月3日星期二

阿乌和阿花

话说50多年前,在一个动荡封建的年代,阿乌和阿花奉父母之命,盲婚哑嫁结成夫妻。阿乌和阿花本来就是两个不同世界的人,不论性格、背景、生活习俗都相差甚远,像油水不能交融,两人的结合纯粹互相利用,以便壮大各自家族的声势,在小村庄里要风得风,要雨得雨。

阿花始终是弱势女人,只有名分,没有地位,充其量只能充当花瓶,靠一点残余的姿色替家族谋求微薄的利益。阿乌却是唯我独尊的大男人主义,在家里横行霸道,根本不把阿花放在眼里,而且三番四次纳妾,享尽齐人之福。可怜的阿花,只能满足于大房的角色,不但要忍受阿乌的下流,还要处处维护丈夫的名誉,忍气吞声,受尽委屈!

年复一年,阿花就这样和阿乌有名无实走过了50个年头。本来以为阿乌年级大了,会改邪归正,想不到阿乌临老入花丛,他竟然看上阿花的死对头--阿月。其实阿乌对阿月的美色垂涎三尺,早已不是什么新鲜事,全村无人不晓。阿乌经常有意无意向阿月抛媚眼,说阿月人如其名,美丽如皎洁的月光。要不是阿月的父亲聂佬严厉把关,阿月早就成为阿乌的囊中物。

有一天,阿乌不知哪来的勇气,在大庭广众对阿月发表令人毛骨悚然的爱情宣言,以为可以轻易赢得美人归,奈何英明的聂佬不为所动,并狠批阿乌的家族霸道,把女儿送进去,只有死路一条!

然而,令人百思不解的是,和阿月势不两立的阿花,竟然大方同意丈夫把阿月娶进门,条件是阿月必需和父亲脱离关系。阿花没有责怪阿乌,反而要阿月做大逆不道的事,实在说不过去,说白了是自欺欺人,找下台阶而已!

总结:夫妻貌合神离,同床异梦,不如分离。做一个负心的人,好过做一个忍辱负重的偷生者!

虚构故事,如有雷同,纯属巧合。

为了记录在案,答案是:《庭院深深》!

2011年5月1日星期日

脑残的逻辑

都说了N次,选民是老板,代义士是员工!既然是员工,就没有资格向老板讨价还价,也不能自以为是向老板开条件,更不能动不动在老板面前闹情绪,自暴自弃,自怜自哎。在老板眼中,你做得好是应该,做得不好,那就送你“返荷兰”!休想在老板面前扮可怜虫,摆出一副可怜兮兮的模样,要老板同情。明智的老板是不吃软饭的,不会痛哭流涕挽留你。

话说有一个“员工”,还没向老板应征就先入为主“发烂渣”发表“不获人民支持,就不入阁”论,很明显一点志气也没有,态度消极,未战先输。可见该“员工”的素质低劣,思考和分析能力重度智彰,才有这样脑残的逻辑。自赵明福事件发生后,很多人都不支持反贪委会,你叫反贪委会收档“返荷兰”吧!换言之,入不入阁,没什么大不了,有本事就将政党解散,走入历史,我才说你有种,不然充其量只是孬种。

有些事情听起来头头是道,实际上班门弄斧,逻辑脑残,比如有些人动不动就向神灵发誓以示清白。是不是很脑残?如果发誓真的有效,被告可以通过发誓自我审判,法庭可以关门了!

无可否认,“脑残的逻辑”还是有一定的市场,不排除有人因此被吓唬,信以为真!

Linkwithin

Related Posts with Thumbnai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