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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5月12日星期二

原来只是过昙花一现

当听到高庭法官裁决尼查才是合法的霹雳州务大臣,跌破了眼镜,真的不敢相信那是事实。虽然判决跟我一点关系也没有,不知道为什么,头皮发麻,全身起鸡皮疙瘩,就好像在看剧情峰回路转的电影,正义那边最终得到了难以置信的胜利,那么牵动人心。

高庭法官的判词有条不紊,头头是道,让人心服口服,把赞比里的代表律师打得落花流水,大快人心。以下是摘自《中国报》,高庭法官的精彩判词:-

(1)依据霹雳州宪法第16(6)条文,没阐明苏丹有特权革除尼查的大臣职位,而州议会也没有通过不信任尼查动议,况且尼查由始至终不曾辞职,所以霹州大臣职位未悬空,尼查仍是州宪法下合法的大臣。

(2)新任大臣不能够在州务大臣职位未悬空前受委,而且大臣也只能够通过不信任票被否决。

(3)国阵若在州议会持有多数议席,应觐见霹州苏丹,向殿下要求召开一项特别州议会,提呈对尼查投不信任票的动议。可是国阵却没有这样做。

(4)根据民主制度,“失去多数议员信任”只能在州议会上通过投尼查不信任票才能生效,也唯有此方式,大臣才可以被“革除”。

(5)尼查在宣誓书中说明,他觐见霹州苏丹,并非因本身失去多数议员信任,而是基于避免霹州宪局势陷入“僵局”,向殿下要求解散州议会。

(6)3 名辞职的民联议员递呈给选委会的信函中,没有提及因为对尼查失去信任,才辞职支持国阵。

似乎兴奋得太早了,没想到在不到短短24小时内,赞比里成功提出上诉,上诉庭宣判暂缓高庭的裁决,尼查还不能名正言顺保住大臣职位,效率之高,令人佩服。不过心情就像坐云宵飞车,从高处突然掉入谷底。原来正义的曙光,只不过昙花一现。这场戏,真的越看越累。。。。。。民主的胜利,看来路还很遥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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