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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1月20日星期二

政府被大道公司“统治”了

密封多年的大道合约重见天日,早料到会有看头,但想不到合约的内容竟然如此荒唐, 各种不合理不公平的条约,令人瞠目结舌。这才明白工程部公布合约诸多限制的用心良苦,以便限制媒体每天慢慢跟进报道,好让患有心脏病和高血压的纳税人可以慢慢“消化”,免得惊吓过度毙命!

合约内容只有一个“赔”字可言,赔的那方是政府,而且是包赔不赚的那种;几乎在任何情况下都要赔,赔偿数目是触目惊心的天文数字。收费不准起价,政府不但要赔,还要延长大道公司的经营限期。若过路费收益低于预测收益,政府也要赔,多么的“好康”。更甭说要收回大道,那简直赔到吐血;比如要收回雪州白蒲大道的条件,包括赔偿承建费及缴付大道股东贷款后,再加每年12%利息。槟城大桥合约最离谱,大道公司不管以任何理由中止合约,政府都不能追究,而且政府必须赔偿。

天啊!我们的政府到底怎么了?这样的“不平等合约”,能签吗?除非不是白痴,就是超级大笨蛋。我们“英明”的政府当然不是,很显然,政府在“千方百计”维护大道公司的利益。在合约的保障下,大道公司根本“很难”出现亏损,而且可以无后顾之忧赚取数以亿计的利润。所以很难不叫人怀疑,当中是否涉及朋党利益和舞弊的问题。合约给人的印象确实如此,政府要如何自圆其说,就不得而知了。

合约大过天,政府除了履行合约,别无选择。我国独立了50多个年头,很不辛的,如今的政府却被大道公司“统治”了!背负数十年期限的“不平等合约”,何时才能摆脱纠缠,独立自主?可悲的是,无辜的老百姓和他们的下一代却要承担政府犯下的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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