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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5月31日星期二

权利

不忿被指偷電 業主告國能勝訴

(八打靈再也30日訊)一名業主不忿被國能指控偷電並追討高達1萬2000令吉電費,與國能對簿公堂,最終獲得法庭宣判勝訴,無需繳還“莫須有”的電費。

 儘管事主的法庭訴訟費,比國能給予的7000令吉電費優惠還高,惟事主認為選擇法律訴訟最終能還本身清白,花再多時間和金錢也值得。

 事主吳垂祁今日在武吉蘭樟區州議員黃潔冰政治秘書蔡依霖陪同下,召開記者會分享本身經歷,希望可作為公眾參考。

 他指出,其位于雙溪毛糯新鎮的店舖于數年前交由侄兒接手,店舖一樓單位出租侄兒及員工居住,每月電費平均二三十令吉。

 直至2008年5月28日,國能員工檢查電錶時,指該其單位涉及偷電,並開給他1萬2170令吉的電費單。

向消協投報

 據瞭解,相關電費是國能公司以2003年5月至2008年5月用電量,再額外征收62.14%用電量計算出來的數額。

 吳垂祁堅持本身從未偷電,深覺被冤枉,前后向國能職員和高層交涉15次,國能公司高層也開出7000令吉折扣價,及讓他分期攤還欠款,但被他拒絕。

 他隨后接到國能律師信,通知他國能將于2009年4月22日中止電供 。

 “我已退休,生活開銷全靠租金維持,擔心一旦遭斷電后影響收入。”

 他征詢蔡依霖意見后,向消費人協會投報,並尋取代表律師賴志明幫忙。

 他說,法庭宣判他勝訴后,讓他堅定本身決定是對的,雖然期間面對極大心理壓力。

 上述案件是于2010年11月23日入稟法庭,今年5月9日和10日審訊,13日結案陳詞,24日宣判事主勝訴。

(转载:中国报新闻网

在一个法治的社会,当一个人遇到不公平待遇,绝对有权利替自己讨回公道。

曾经遇到以上类似的情况,不过比起当中“莫须有”的7000令吉电费,我遇到的算是小case。

同样和大财团公司对干,是一个“S”字头的宽频公司。话说有一次,经过该公司的代理签购宽频服务,费用大概是每月90令吉。签购前再三确保每月的收费永久保持不变,而且得到代理的保证,结果6个月后,费用增加30令吉。向代理求证,代理自知理亏,敷衍搪塞,逃避问题,一拖再拖,没有下文。

后来向消费仲裁庭投诉,程序有点复杂,最麻烦的是要以马来文书写事件的来龙去脉,还好勉强还可以胜任,顺利开来了档案。当代理收到出席听证会通知书后,乖乖不请自来找我,要和我私下解决问题。最后私下达成协议,我付了该付的费用,同时终止服务,然后通知仲裁庭关闭档案,成功为自己讨回公道。

人人都有本身的权利,要争取权利,不是叫你当斗士,喊打喊杀,也不是叫你当炮灰,情况不对,最好拔腿逃之夭夭,至少要通过合法的途径去争取,而不是逆来顺受,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来源)

2011年5月29日星期日

肤色的问题

看到一个华人(特别强调华人)违规泊车,当场被交警开罚单,你第一个想法是什么?

偶然看到这一幕,一个横冲直撞的路霸,为了贪图方便,随随便便把车子停在转角处,阻碍他人的驾驶视线,无法顺畅通行,因为自己的方便,制造他人的麻烦。这时,心想:该死的土霸王,活该被逮,大快人心!

与此同时,竟然听到旁边竟然有人替土霸王忿忿不平,小声地说:“是华人罢了,如果是马来人,早就没事了!”

噢!!原来首先要探讨的不是该不该遵守交通规则的问题,而是肤色偏差的问题。不是吗?你看,kampung的马来孩子,没有执照,没有戴头盔驾驶摩多,都没事,如果是华人,早就。。。。。。

也难怪,因为长期受到偏差的制度打压,消极的意识根深蒂固,难免先入为主以肤色来看问题,反而是非黑白已变得不重要。

突然想起横行霸道的“五毒散”,不负责任报道新闻。同样的,也有一斑野蛮的人不分青黄皂白,莫名其妙以种族之名替它打抱不平。

肤色大过天,一个明目张胆的霸气,一个偷偷摸摸的委屈,看似两种不同性质,其实都是一样的--种族主义!

无奈!在这个国度里,肤色是最大的包袱,也是最大的问题,却往往忽略了根本的问题!

2011年5月25日星期三

穷人经不起浪费的打击

一个不小心“鬼遮眼”,摆了一个大乌龙。

话说那天在油站添油,和往常一样,先到柜台付钱,通常都不会指定要RON95,还是RON97,柜台的女服务员一看到我那辆老爷国产车,就知道我是“鸦片仙”,不必多问,无非就是要津贴的汽油RON95。

付钱后去添油,却发现油泵无法操作,挥手示意女服务员注意,只见她一脸疑惑,然后播音器转来她不耐烦的声音:“Encik,you mau hijau atau kuning?”

看看手里hijau色的油泵,心想:还要问的咩?于是,我也不耐烦的喊道:“Hijau。。。。。。啦!”

纠正错误后,开始添油,这时妻紧张兮兮的从车窗升出头来大叫:“喂!你傻了咩,添贵油,嫌钱太多了是吗?”

见鬼了,我这才发现原来hijau色的是无津贴汽油RON97,气炸。。。。。。刚才那么大声喊hijau,难怪周围的人都投以异样眼光,想必是没有看过老爷车添贵油,百思不得其解。

妻在车上笑翻天,我将错就错,故作潇洒,继续双手插口袋添油。有明文规定说老爷车不能添贵油的咩?有明文规定说穷人不能吃山珍海味的咩?看什么看?

老爷车添了贵油后,也不见得很够力,才兜几个圈就快耗完了,实在浪费!没有明文规定,但有不成文的规定,那就是穷人经不起浪费的打击,一旦无故浪费,心如刀割!



阶级之分无处不在,油站里的青黄之分。

2011年5月23日星期一

野蛮与文明


(来源)

“这是给所有人的警告,你必须先跨过我们的尸体。”

“我们准备发动圣战,捍卫宗教、种族、国土与《前锋报》至最后一滴血!”


仿佛掉入时光隧道,回到原始时代,看到一群面目狰狞的野蛮人,仅仅为了“捍卫”区区一块肉骨头(恶名昭彰的报纸),歇斯底里地叫嚣。唯恐天下不乱,他们不惜利用族人对宗教的虔诚,对同族的同理心,煽风点火,鼓噪族人和他们一起癫。

莫名其妙把腐臭的肉骨头和宗教、种族、国土扯上关系还不够,他们还誓要流干最后一滴血变成尸体,问你怕吗?

言论越激,词锋越利,越能达到煽动的效果。你被煽动了吗?你被吓倒了吗?还是不和野蛮人一般见识,选择逃避?有人说,这种偏激的言论应该受到限制。受到限制的言论,又何来“自由”?这叫本末倒置!任何形式的自由都不可怕,可怕的是愚昧,没有立场,逆来顺受。言论自由的好处在于,野蛮的人也有说活的权利,多亏野蛮的人叫嚣,不然长期压抑,我们就不知道在这个文明的社会里,原来还有野蛮人的存在。

不知谁说过的名句:“我不同意你的观点,但我誓死捍卫你说活的权利。”这句话说对了一半,还没说完,下一句应该是:“在捍卫你的权利同时,誓死和你唱反调!”

野蛮的劣根性无从限制,但人类几千年来的文明,难道不能撼倒零星的野蛮吗?只要誓死和野蛮唱反调,而不是逃避。

无可否认,言论自由的最大包袱是宗教、种族和一些封闭的世俗观念,脆弱得不能触碰,像“国王的新衣”,只能永远自欺欺人撒谎,或视而不见逃避。

野蛮的人就是看到当中的弱点,明目张胆利用宗教和种族之名,来成全自己的为所欲为,来服务自己的私利。所以。。。。。。

要拒绝野蛮的话,人们首先就得选择无疆界、无包袱的大爱,纵使必须以背弃封闭的观念为代价!(这段是抄来的,和他很熟了,应该可以不问自取,嘻嘻!)

2011年5月20日星期五

结局



全A拿不到奖学金第一次发生,是以悲剧的形式出现,马华通过影响力,纠正偏差的制度,谱出可歌可泣的战绩,学生感动得痛哭流涕,皆大欢喜收场。

全A拿不到奖学金第二次发生,是以闹剧的形式出现,马华无厘头自我诠释,公共服务局自欺欺人辩护,上演一场智障的戏码,学生气得欲哭无泪,乌烟瘴气收场。

全A拿不到奖学金再而三发生,是以结局的形式出现,马华无地自容,制度信誉破产,戏在怎么演都一塌糊涂,学生无语问苍天,大失所望收场。

全A拿不到奖学金N次发生,任何形式已无关紧要,人才名正言顺外流。。。。。。

2011年5月18日星期三

鸦片上瘾

“极权主义是一种建立在敬畏、恐怖和暴力基础上的系统。一个长时间生活在这个系统中的人会不知不觉成为这个系统的一部分。恐惧是阴险的,它很容易使一个人将恐惧当作自己生活的一部分,当作存在的一部分,而成为一种习惯。”(民主斗士--昂山素姬)






极权主义的政府就像吸鸦片上瘾,一旦染上,就难以戒除。不要天真的以为你能纠正这种政府,对这种政府仁慈,等于对自己残忍。当你一次又一次提供机会,就已经注定大错特错,到头来发现,你不得不花费无止尽的成本,来成全和奉养这种需索无度的政府。当你开始觉悟时,已经无济于事,非但不能根治鸦片瘾,而且它还会为了解瘾,不惜一切代价做出丧心病狂的事,而你的下一代,将会因为你的纵容,成为下一个收拾烂摊子的牺牲者。



时间有限,不能一拖再拖,否则连你也会染上鸦片瘾,不知不觉成为这个毒连的一部分,被操纵于手掌中。



唯一的办法就是斩草除根,勇敢把鸦片上瘾的政府铲除!为下一代着想,别再犹豫了,坚强的为普普投下神圣的一票!




(越写越像竞选广告词,所以干脆。。。)


2011年5月15日星期日

他(她)们

不知该怎样称呼他/她们?变性人?但不知道他/她们是否做了手术,成为了真正的女人。人妖?又好像很不尊重,莫大的歧视,毕竟不管是人或妖,都是有阿妈生的。阿瓜?那更惨,简直是侮辱!除了一堆的贬义词,好像没有更好的词汇,只能用他/她们。

他/她们是一般人基于刻板的宗教和传统观念,不被认同和接纳的群体。我没有排斥他/她们,对我来说,他/她们普通得像左撇子一样,与生俱来,难以被纠正。在这世界上,人人同等,不管是富人、穷人、马来人、华人、印度人、外星人,还是难以归类的他/她们,买票都是要排队的。

他/她们上门来买东西,我只不过轻声细语和她/她们闲聊了几句,妻就beh tahan了。她说我和她/她们说活的语气很温柔,听了很geli,全身起鸡皮疙瘩,并抱怨我和她说话都没那么温柔。原来和他/她们说话也要避忌,妻也会吃他/她们的醋。

话说回来,他/她们其实比女人还要女人,正常女人的温柔都被他/她们比了下去,尽管一开口就破功,但他/她们始终刻意碟嗲声嗲气,毫无保留的娇柔到底,反而正常的女人总是爱把本来温柔的一面隐藏起来,在男女平等斗争的大前提下,刻意假装高姿态,被动的等待男人的激发。

所以,名正言顺归类为“女人”的女人,不要忘记你们的温柔,加油!!

2011年5月11日星期三

玩火

顽皮的孩子玩火,差点把邻居的房子烧了,引起不小的风波,众人议论纷纷。

孩子的爸爸呼吁各造冷静,停止渲染,他说:“先调查火柴的来源,不知是谁那么胆大包天,非法卖火柴给小孩子。”

孩子当警察的舅舅说:“孩子没有理由无端端玩火,先调查邻居是什么来头,有人在他们家门前玩火,竟然视而不见,是否有什么隐情?”

向来千依百顺的孩子他妈说:“对,舅舅是有经验的警察,就让他先调查吧!”

孩子他的爷爷更了不起,一眼就看穿事件背后的把戏,他说:“孩子纯粹好玩,没什么大不了,是我们太软弱,邻居才刻意制造话题。”

孩子的叔叔,终于等到机会,马后炮附和:“爷爷说得对,事情没那么简单,邻居分明是在挑战我们家族的地位。”

孩子在一旁沾沾自喜,心想:又逃过一劫,继续煽风点火。。。。。。

总结:现在的孩子之所以越来越嚣张,是因为家长一味维护孩子和批评别人,却完全看不到自己孩子的缺点。

(摄自中国报)

2011年5月10日星期二

有事找马华


(摄自中国报,东海岸版)

是的,很多华人有什么屁事都找马华。孩子拿不到奖学金,找马华;申请不到公民权,找马华;夫妻闹离婚,找马华;连家里的屎坑诸塞了,也要找马华。。。。。。

你们这些华人呀,找马华帮了忙,竟然不投票给马华,他妈的一点也不懂得感恩,怎叫马华不难过呢?你看,连平日低声下气的民政阿莲姐也不干了,理直气壮的呐喊:我不要当傻瓜了!你们呀,他妈的把他们当傻瓜很久了,到现在他们才后知后觉,你们过意得去吗?

为什么什么屁事都要找马华?孩子拿不到奖学金,不是找教育局咩?申请公民权,不是找国家注册局咩?闹离婚,当然是找律师啦,如果没钱请律师,可以向法律援助局申请,难道叫马华请律师咩?家里的屎坑诸塞,不就找人来修理,难道为了要和马华的人指着屎坑拍照上报咩?

其实不能怪你们这些华人,50年来的政府机构还是一个鸟样,效率没有改善,还有行政偏差的问题,有时又投诉无门,所以一味看马华脸色,要求马华帮忙,而马华也乐见其成,摆出一副救世主的样子,仿佛没有了马华,,天会塌下来。

话说回来,如果什么事都要找马华帮忙,而什么事都要靠马华的人事关系,而理应为人民服务的政府机构如同虚设,那么,这个烂政府不要也罢,所以不投票给马华是应该的。

我们要的是一个有效率的政府,而不是一个慈善机构!

2011年5月7日星期六

婆媳

目前家里有两个妈,一个是我的妈,一个是孩子的妈,分别在家里扮演最令我战战兢兢的狠角色--婆婆和媳妇。

家家有本难念的经,最难念的莫过于婆媳之间的经,几乎十之八九的婆媳关系,都有问题!早在结婚之前,我就想到了这个问题,因为看过太多婆媳之间闹得不愉快的例子,令我心里发麻,所以决定做不孝子,不给父母亲任何乘虚而入的机会,婚后就先斩后奏和妻过两人世界。

如今父亲去世了,我理所当然负起照顾母亲的责任,和母亲同住。庆幸的是,目前她们婆媳俩看起来没问题,但也没有情同母女,彼此间的关系仅仅限于相敬如宾。偶尔还是看出破绽,看得出婆婆对这个媳妇,有一点看不顺眼,只是有时故作无所谓罢了;看得出媳妇凡事都小心翼翼,避免踩到婆婆设定的“地雷”,只是有时候故作淡定罢了。而我,冒出了一身冷汗,还好还没遇到:“婆婆和媳妇掉进海里,先救谁?”高难度的问题。

为什么婆婆看媳妇不顺眼?主要原因有以下三点(抄来的,很好笑):-

1。婆婆用乳房哺育了儿子的生命,让儿子茁壮长大;结果媳妇的乳房骗了儿子,让儿子眷恋媳妇的乳房而忘了老母的哺育之恩。

2。婆婆花了3年时间,耐心地教懂儿子穿裤子;结果媳妇却不需1分钟,就能令儿子把裤子脱掉。

3。儿子工作累了一天,婆婆准备好晚餐让儿子医饱肚子去休息;结果媳妇却在儿子进房后,罚他做“俯卧撑”。

所以,婆婆能心理平衡吗?能不心疼吗?



母亲自从和那班教会的人走在一起后,似乎越来越年轻了。谢谢姐姐靠主的力量,让母亲找到精神寄托,我相信母亲会越活越精彩!

祝:我的妈,孩子的妈和全天下的妈,母亲节快乐!

2011年5月5日星期四

我还是双手插口袋

阿嫂紧张兮兮的,一幅很“八卦”的样子,想要和我分享八卦回来的消息。她事先提醒我不要生气,然后滔滔不绝说那些三姑六婆怎样评价我,说我的脸黑得像火炭,没有一点笑容,人前人后不打招呼,当别人透明。。。。。。

不等她说完,狠狠打断她的话,不然没完没了的八卦,并告诉她以后关于我的八卦,就不要对我说了,对我来说,小菜一碟,无关紧要,我的生活更重要。说真的,我不在乎三姑六婆在我背后说三道四,而且誓死捍卫她们说话的权利,不管是流言蜚语,还是闲言碎语,其实都是一种言论自由,但不代表我妥协,因为在天盐加醋的八卦中,难以理出黑白,如果谁敢在我面前搬弄是非,我誓死让他好看!

无可否认,我天生就比较酷,虽然长得并不怎么样。我不是黑脸,只是有时候会不由自主的chock一chock样子,也不知是否受到chock中之最谢霆锋的影响,但chock之鼻祖他爸爸谢贤是我的偶像,所以难免给人距离感。不管是什么态度,其实也是一种自由。


每个人都有各自的生活方式,每个人都有各自的生活态度,最重要对得起自己,也没对不起别人。有时候不“埋堆”,只是不想自欺欺人罢了。世界上最好的关系,不是一群人的狂欢,而是两三知己面对面无话可说,也不会觉得尴尬。如果狂欢是一群人的孤单,我宁可孤单的沉淀。

所以我还是双手插口袋,头发留长长,嘴巴叼着一根烟。。。。。。


2011年5月3日星期二

阿乌和阿花

话说50多年前,在一个动荡封建的年代,阿乌和阿花奉父母之命,盲婚哑嫁结成夫妻。阿乌和阿花本来就是两个不同世界的人,不论性格、背景、生活习俗都相差甚远,像油水不能交融,两人的结合纯粹互相利用,以便壮大各自家族的声势,在小村庄里要风得风,要雨得雨。

阿花始终是弱势女人,只有名分,没有地位,充其量只能充当花瓶,靠一点残余的姿色替家族谋求微薄的利益。阿乌却是唯我独尊的大男人主义,在家里横行霸道,根本不把阿花放在眼里,而且三番四次纳妾,享尽齐人之福。可怜的阿花,只能满足于大房的角色,不但要忍受阿乌的下流,还要处处维护丈夫的名誉,忍气吞声,受尽委屈!

年复一年,阿花就这样和阿乌有名无实走过了50个年头。本来以为阿乌年级大了,会改邪归正,想不到阿乌临老入花丛,他竟然看上阿花的死对头--阿月。其实阿乌对阿月的美色垂涎三尺,早已不是什么新鲜事,全村无人不晓。阿乌经常有意无意向阿月抛媚眼,说阿月人如其名,美丽如皎洁的月光。要不是阿月的父亲聂佬严厉把关,阿月早就成为阿乌的囊中物。

有一天,阿乌不知哪来的勇气,在大庭广众对阿月发表令人毛骨悚然的爱情宣言,以为可以轻易赢得美人归,奈何英明的聂佬不为所动,并狠批阿乌的家族霸道,把女儿送进去,只有死路一条!

然而,令人百思不解的是,和阿月势不两立的阿花,竟然大方同意丈夫把阿月娶进门,条件是阿月必需和父亲脱离关系。阿花没有责怪阿乌,反而要阿月做大逆不道的事,实在说不过去,说白了是自欺欺人,找下台阶而已!

总结:夫妻貌合神离,同床异梦,不如分离。做一个负心的人,好过做一个忍辱负重的偷生者!

虚构故事,如有雷同,纯属巧合。

为了记录在案,答案是:《庭院深深》!

2011年5月1日星期日

脑残的逻辑

都说了N次,选民是老板,代义士是员工!既然是员工,就没有资格向老板讨价还价,也不能自以为是向老板开条件,更不能动不动在老板面前闹情绪,自暴自弃,自怜自哎。在老板眼中,你做得好是应该,做得不好,那就送你“返荷兰”!休想在老板面前扮可怜虫,摆出一副可怜兮兮的模样,要老板同情。明智的老板是不吃软饭的,不会痛哭流涕挽留你。

话说有一个“员工”,还没向老板应征就先入为主“发烂渣”发表“不获人民支持,就不入阁”论,很明显一点志气也没有,态度消极,未战先输。可见该“员工”的素质低劣,思考和分析能力重度智彰,才有这样脑残的逻辑。自赵明福事件发生后,很多人都不支持反贪委会,你叫反贪委会收档“返荷兰”吧!换言之,入不入阁,没什么大不了,有本事就将政党解散,走入历史,我才说你有种,不然充其量只是孬种。

有些事情听起来头头是道,实际上班门弄斧,逻辑脑残,比如有些人动不动就向神灵发誓以示清白。是不是很脑残?如果发誓真的有效,被告可以通过发誓自我审判,法庭可以关门了!

无可否认,“脑残的逻辑”还是有一定的市场,不排除有人因此被吓唬,信以为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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