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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1月8日星期二

无关榴莲

关于“食色性也”,有很多不同的解说,最通俗的解说是,食欲和色欲都一样,是人性最基本的本性,只是每个人对食物和色性的欲望不尽相同,各有喜好。

我从小就不吃榴莲,全家人都爱吃,唯独我例外,哪怕只是沾到一口,就浑身不自在,会抓狂,容易发怒,失去理智。记得小时候为了榴莲和好朋友翻脸,他明知我不吃榴莲,硬要把榴莲送进我口里,成功沾到我唇边,我一气之下和他大打出手,从此和他断绝来往。

也许是冥冥中注定,一种“趣味相投”的牵引,上天成人之美,让我娶到的娇妻也不吃榴莲,从此生活没有难闻的榴莲味,幸福美满。起初不知道所生的两个小孩,是否爱吃榴莲,因为家里从来不见榴莲的踪影,后来发现他们不仅对榴莲味反感,也对榴莲外皮的刺产生恐惧。

很多人都不理解不吃榴莲的人,当卖榴莲的人向我推销榴莲,我说我不吃,总是遭到白眼,他们压根儿就不相信,身为马来西亚人不吃榴莲。

在这榴莲的国度里,榴莲是果王,是国家的骄傲,他们相信榴莲的崇高,不吃榴莲的人,在某种程度上是属于不正常的人,违反“大自然”定义。所以,不吃榴莲的人,不但要忍受榴莲“飘香”的空气,还要忍受别人异样的眼光。当大伙儿高高兴兴开榴莲派对,自己独自压抑;当自己要搞“吃向自主”,却受到别人白眼。

不管是“吃向自主”,还是“性向自主”,都是一种人权,我要大声说:不要逼我吃榴莲!

我尊重你吃榴莲,但请尊重我不吃榴莲的权利。


大多数人长期在一种根深蒂固的价值结构里成长,他们只相信纯粹和必然的道德观,只能服从大多数,容不下少数,只想得到别人的尊重,却不懂得尊重别人。

12 条评论:

  1. 除了榴莲,还有别的选择。。。可以吃山竹、芒果、。。。好多选择。吃也要勉强、配合,酱做人多难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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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这是一个不讲人权的囯家,霸权的人强执其他人服从他们的指令过活,什么宪法司法都被他们踩在脚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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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我小时候不吃,现在很喜欢吃!!^^

    逼你吃你就用榴莲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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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我也是不特别喜欢榴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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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无关榴莲, 是人的问题。 落后社会就是这样,寂寞和无知到需要"群体认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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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我特别欣赏你这句:

    大多数人长期在一种根深蒂固的价值结构里成长,他们只相信纯粹和必然的道德观,只能服从大多数,容不下少数,只想得到别人的尊重,却不懂得尊重别人。

    有深深的赞同感,而且不要说在榴莲,在很多其他东西里,很多人都是有这种“先入为主”的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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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人都是自我的,要達到無我的境界並非容易。。這也無關榴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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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榴莲和香烟一样,让人欢喜让人愁。喜欢的人固然赞此物只应天上有,人间那得几回‘闻’!讨厌的人自然会退避几千尺。。。不过有些人却硬要逼人吸食他的二手烟,逼你吃榴莲,最厉害的是逼你吃死猫,这就是番薯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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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啤酒花,
    各有各的喜好,不必委屈自己,迁就别人。

    沈兴,
    说不出不吃的理由,也许也不需要任何理由。

    薰衣草夫人,
    所以当老马讲人权,再多的理由也是多余的。

    非一凡,
    哈哈!要选最大粒的榴莲,一丢就让他重伤!

    俳优,
    因为你有更好的选择!:)

    moot,
    落后社会就是这样,寂寞和无知到需要"群体认同“。

    这句好!恰恰他们自以为这是进步。

    WL,
    对,就是“先入为主”的观念,不会往另一方面看问题。

    Grass,
    “无我”的境界太高,暂时还想不通~~:)

    jb,
    所以,不要把自己的快乐建在别人的痛苦上,彼此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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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阿heng到底在说性向自由研讨会,还是国民学校杀牛事件?

    还是一箭双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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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 maileng,
    我在表达不吃榴莲的感受,美玲姐喜欢怎样诠释,我都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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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言论,你的自由!你或许不同意我的观点,但我誓死捍卫你说话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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