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不相信这样为所欲为的法令,可以无限期扣留一个人,直到首相你爽,说放人就放人。
我不相信这样一无是处的法令,很少用来对付恐怖份子,却常常用来对付异己份子。
我不相信这样颠倒是非的法令,用来吓吓揭发寄居论的记者,却放任寄居论的始作俑者。
我不相信这样不公不正的法令,用来对付和政府唱反调的部落客(柏特拉),却放过煽动种族情绪的部落客(老马)。
我不相信这样偏袒偏私的法令,用来打击反对党的党报,却维护执政党主导的报章。
我不相信任何的政权能够驾御这样至高无上的法令,而不会滥用,除了上帝。
我不知道漏洞百出的内安法、煽动法、印刷法,到底为了什么?但我相信一个真正民主进步的国家,即便没有这样的法令,也不会乱。
我不认同散播谣言者、蓄意诽谤者、思想狭隘者,但我相信言论自由,我相信人民雪亮的眼睛,我相信谣言止于智者,我相信清者自清,我相信真理会越辩越明。。。。。。。
哇,今天我真幸运,搭到你的第一班火车,当你的第一个留言者了!
回复删除言论自由? 老兄,你大概忘了你身在何处吧? 这里何时开始有了言论自由,我这么一点也感觉不到?
很欣赏你敢怒敢言的作风,不过,你的小心你的措辞,当心惹来无妄之灾!当然,我希望这个不会发生!
你有读law 吗?
回复删除如果没有,那也难怪你只能不相信。
内安法令,只是保护国阵自己的法令。
回复删除过时的法令是应该检讨,但是,他们当宝,因为对他们有利可言。所以~如此.
你有看过国阵的人马被内安法令关起来吗?有几个?
我倒希望有一天他们会自食其果的到来.应该不远了.明天会更好,好的日子不远了,加油吧!
如果大多数人民的“臣民”传统思维能够改变,民主就不会再是个虚幻的梦,它会实实在在地存在于现实社会中。小普、沈兴对民主的态度表现相当炽热。加油!
回复删除有ISA的一天,就证明了马来西亚是个无“法”无天的国度,外资会进来才怪。
回复删除恩轩至佳:
回复删除我知道我是身在“民主自由”的马来西亚,只是还不够成熟的那种。
谢谢关心,如果我这篇皮毛的文章也会惹来无妄之灾,那简直是大笑话,我想其他很多文笔更够力的评论员和部落客,不知死了多少次。
没有名字的某某:
我是卖酱油的,没有读law耶!你有吗?请多多指教。
沈兴:
周星驰说过:“球不是酱踢的!”当然法令也不是酱被滥用的!
朱墨华:
308至少证明,人民的传统思维是可以改变的,不变的是霸道和极端的政客,或许他们根本就不想看到改变。
维雄:
果然是理财的哦!比较关心外资。
天地有正气
回复删除大马有普普
:)
普大哥,我的第一分工也是做酱油的 :) 我在酱油厂担任食品工艺师 :)
回复删除自成兄,原来你是酱油的专家啊!那得要请教你那一种的酱油比较好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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