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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3月24日星期三

阿 Sir,我要报警!


话说,阿Sir很忙,除了拼治安、拼KPI,还要处理很多无厘头的投报。

(案例一)
光棍一条的麻辣佬说:“阿Sir,我要报警!我家隔壁来了一对夫妻,几乎每天都翻云覆雨,猥亵声震耳欲聋,不但妨碍我睡觉,还使我情绪波动,不由自主自我解决!”

(案例二)
疑神疑鬼的泼妇说:“阿Sir,我要报警!我住的地方最近来了很多中国妹,我怕我的乖老公会很痒,背着我包二奶,我可受不了这样的刺激!”

(案例三)
自欺欺人的理性者说:“阿Sir,我要报警!我很不爽阿英,堂堂一个首长竟然瞎猜,说赵明福是被杀的!”

(案例四)
小题大做的投机份子说:“阿Sir,我要报警!我很不爽阿华,他竟然以元首和军方名义,策划916变天,差点吓得我屁滚尿流!”

(案例五)
一生气就跺脚的官老爷说:“阿Sir,我要报警!气死我了。。。。。。我提出的'一个马来西亚',阿华竟然说是抄袭'一个以色列',气死我了!”

阿Sir很头大,不知用什么条例调查?阿Sir想了想。。。。。。案例一,涉及煽动麻辣佬的情绪,就用煽动法令吧!案例二,涉及扰乱泼妇居住区的安宁,就用内安法令吧!案例三、四和五,见怪不怪,习以为常,不管用煽动法令,还是内安法令,都差不多!

内安法令和煽动法令的好处在于,可以弹性诠释和应用,也可以双重标准,同时有效打压人权和言论自由,况且还能提高KPI指数!

17 条评论:

  1. “阿Sir,我要报警”
    麻花很乱,报章抢着报,占据太多版位了,煽动了我的情绪,请问可以用煽动法令抓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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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普普兄,
    very simple.
    三分法:
    男的靠左边,女的靠右边,不男不女靠中间。
    男的煽动法,女的内案法,不男不女的...hmmm...官方机密法令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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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BN Didahulukan, RM Diutamak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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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阿sir,我也要报警,有人指我跟同事不和,哈哈!
    吃饱没事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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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早知道我攻读律师,这样你来找我,就收费一半啦!呵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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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流浪汉,
    阿Sir说,凡是情绪被煽动者,都可以用煽动法令!:)

    日落西山,
    很棒的留言!复杂的事,简单做,可以提高效率!:)

    方人也,
    借用“日落西山”的三分法:人民靠左边,金钱靠右边,一个马来西亚靠中间!:)

    验光师,
    阿Sir也是人,也有自身难保的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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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一个马来西亚靠中间!”

    那拍照时,鸡爷鸡婆不就应该竖中指,不是举食指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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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木兰,
    哈哈!现在才知道做律师容易过做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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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方人也,
    哈哈!不管是食指,还是中指,凡是“1”的符号都很不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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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普普兄,
    如果三分法ok的话,那么赛夫的case就要用官方机密法来炮制他了,哈哈。

    还有,律师是容易过做老师。
    老师是教育人
    律师是老点人

    “老点”比较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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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 官字两个口,说话有两手,上说有理,下说也有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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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 日落西山,
    关于神秘的屁屁,确实很“机密”!:)

    “老点人”不用本,比较过瘾!
    “教育人”气死人,比较烦躁!

    墨华大哥,
    区区的两个口,还不致于蒙蔽老百姓雪亮的眼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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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 哈,还以为普普发生什么事呢。。。

    BN Didahulukan, RM Diutamakan.

    完(了)Malaysia!

    还有3分法等等。。。

    个个都很精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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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 普普兄,你好。
    你看,他们的薪水又加薪了,但是,工作还是没有改善呀!真的是无言以对,浪费了人民的真金白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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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 报了警,最后还不是不了了之。。。我们是"报爽",不是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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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6. cindy,
    在煽动法和内安法的保护下,普普会有什么事发生?:)

    沈兴,
    大选快到了。。。。不知是受买人心,还是纯粹奖励?可是,治安也不见有多大的改善!

    密池,
    政客也是“报爽”而已,纯粹捞取廉价的政治资本,雷声大雨点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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