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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3月2日星期二

泊车卡引发的小风波

到关丹 East Coast Mall 看电影。

和许多广场一样,要进入该广场前,先要在入口处取泊车卡。我习惯性的随手把泊车卡放在挡风镜下。

广场底层和外边都有泊车位,尽管外头太阳猛照,我还是选择外边的泊车位,因为底层的路堤太高,经常磨擦车底。

看完两个多小时的电影,驾车离开,赫然发现泊车卡被晒得弯曲变形,可见太阳是多么猛烈。心想大事不妙,当来到出口处,把泊车卡递给收银员,只见他一副苦瓜脸,眉头紧锁的对我说:“ Kad rosak, kena bayar 10 ringgit! ”

什么?10 令吉?我不服气道:“ Saya tak akan bayar, tolong panggil maneger!”

这时,车后大排车龙等着通关。收银员慢条斯理拿起对讲机,叫来了一个看似主任级的印度老兄。他看了看卡,理直气壮表示,卡上注明卡坏了要赔10令吉。

我看这位印度老兄,看我是登嘉楼车牌,当我是住在树上的“露露”。我拿回卡一看,卡上写的是英文。虽然我英文不怎么样,但大概看得懂。卡上只是注明,有关方面不会对泊在此处的车,所造成的任何损坏负责任,分明就是推卸责任的条例!

我因此更生气道:“Mana ada tulis?”印度老兄心虚无话可说,最后只收1令吉让我过关,结束了一场小风波。
关丹的朋友注意了!往后该广场的泊车卡,可能会注明“卡坏赔10令吉”的条例!

8 条评论:

  1. Ha ha.. u r great!!! really thought we are "lu l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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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钱就会收,责任就不负。 卡坏了是他们的事,没有必要多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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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Keane's Mommy:
    他们当我们“露露”,我们就把他们变“露露”啰!呵呵。。。

    Fair仔:
    公道自在人心,根本没必要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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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哈哈,原来普普非露露。。。
    学到一招:恶人就要恶人来治!
    谢了!非露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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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对咯,根本就没必要给的!赞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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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哈哈哈~~~
    不但不被唬
    还过海“满天”
    不是猛龙不过海
    哈哈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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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cindy:
    哈哈!我是“好人”,非恶人,不会纵容恶人的“好人”啦!

    凯丽:
    该给的就给,不该给的一定不能给!

    嘿嘿:
    哈哈。。。其实什么都不是!对就是对,错就是错!

    验光师:
    你也行的!我说你行,你一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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